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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14日 星期三

權威資料功能需求Functional Requirements for Authority Data (FRAD)

Tag: 權威資料功能需求Functional Requirements for Authority Data (FRAD)

1998年,由國際圖書館協會聯盟(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Library Associations and Institutions,簡稱IFLA)書目紀錄功能需求研究小組(IFLA Study Group on the Functional Requirements for Bibliographic Records)提出書目紀錄功能需求(Functional Requirements for Bibliographic Records,簡稱FRBR)後,IFLA著手研發權威資料功能需求(Functional Requirements for Authority Data,簡稱FRAD)。至2009年,IFLA權威紀錄功能需求與編號工作組(FILA Working Group on the Functional Requirements and Numbering of Authority Records,簡稱FRNAR)已完成FRAD。實質上,FRAD係為FRBR第二組作者群實體的延續,主要功能有五,分述如下:(1)記載決策:載明有關檢索點控制的相關決策;(2)作為參考工具:作為識別個人(person)、團體(corporate body)或作品(work),或前述兩者間關係之用;(3)檢索點形式的控制:控制在書目紀錄上的檢索點形式(forms of access points),及其改變;(4)支援書目檔案的檢索:引導使用者選擇權威資料名稱,藉以進行書目紀錄的查詢;(5)鏈結書目檔與權威檔:權威資料可與書目檔及權威檔相互鏈結,以轉換成適當的資料元素語文與形式,以符合使用者的需求。基於上述功能,FRAD主要目的是協助圖書館員與使用者達成發現(find)、識別(identify)、關係脈絡化(contextualize)、驗證(justify)等四項任務。

就功能方面而言,FRAD也延續FRBR,定義權威資料的實體、實體關係及實體屬性。儘管FRAD是延續FRBR第二組作者群實體為原則,但是FRAD進一步修訂一些內容重點,包括:(1)延續使用FRBR定義的實體,包括:個人、團體、作品、內容版本(expression)、載體版本(manifestation)、單件(item)等;(2)刪除FRBR定義的第三組主題群實體,包括:概念(concept)、物件(object)、事件(event)、地點(place)等實體,而這些實體則列入主題權威資料書目功能(Functional Requirements for Subject Authority Data,FRSAD)範圍之內;(3)增加FRBR定義的第二組作者群實體,即:增加家族(family)實體;(4)增加名稱(name)與識別碼(identifier)實體,作為記載權威資料之用;(5)增加控制型檢索點(controlled access point)實體,以規範權威資料的形式;(6)增加規則(rules)與單位(agency)實體,作為記載權威資料所依據的規則,及產生與維護權威資料的單位。

權威資料功能需求的使用者包括直接建立、維護及使用權威資料的資訊工作者以及可能直接與權威資料互動但間接透過書目紀錄中受控檢索點的終端使用者,權威資料功能需求的權威關係有三種,分別為(1)不同個人、家族、團體與作品之間;(2)個人、家族、團體的不同名稱與作品之間;(3)同一實體之不同受控檢索點之間。
整體而言,FRAD定位在承先啟後的橋樑角色,除延續既有的FRBR外,也限定範圍在所謂的作者群權威紀錄,同時藉此開展FRSAD的功能定位。此外,也擴展FRBR原先第二組作者群實體的範圍,增加了家族此一實體。最後,FRAD也與FRBR具備類似的影響力,將引領相關編目規則的內容制訂與發展方向,一如FRBR之於RDA一般(楊婕)。

參考文獻
陳亞寧(2012)。權威資料功能需求。在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線上版,檢自:http://terms.naer.edu.tw/detail/1679293/
國家圖書館館藏發展及書目管理組(2011)。編目園地。檢自:http://catweb.ncl.edu.tw/index.php?sso_sn=1
IFLA Working Group on Functional Requirements and Numbering of Authority Records (2013). Functional Requirements for Authority Data (English ver.). Retrieved from http://www.ifla.org/files/assets/cataloguing/frad/frad_2013.pdf

2014年4月17日 星期四

機讀編目格式21(MARC21)

1.          MARC21定義
        MARC21為因應網路時代各種載體而產生的新資料格式,該書目格式包含描述、檢索與控制各種書目格式,是一個定義不同書目格式的整合格式。MARC21定義的資料類型涵蓋圖書、連續性出版品、電子資源、地圖、音樂資源、視覺資源及混合性資源,這樣的整合型分離式書目格式,其一致性的定義與使用可以充分描述不同資源格式之原貌。
2.          MARC21發展
因深刻感受到不同MARC在資料交換轉檔上的不便,美國、加拿大及英國自1994年積極展開MARC調和計畫(MARC Harmonisation),希望能整合MARC格式並擴展成全球一致性的機讀編目格式。1997年美加的USMARC與CANMARC先行整合完成,並在1999年改名為MARC21並出版,這吸引各國紛紛放棄原有的機讀編目格式,轉而加入MARC21的行列。MARC21由MARBI與MARC Advisory Committee兩個團體負責檢討與修正相關條文,並於每年ALA會議討論MARC的新發展。
3.          MARC21結構
    MARC21的主要結構仍與USMARC相同,其內容也承襲USMARC已發展出來的資料類型,共分為五大類機讀格式:
(1)       書目格式(Bibliographic Format);
(2)       權威格式(Authority Format);
(3)       館藏格式(Holding Format);
(4)       分類格式(Classification Format);
(5)       社群資訊格式(Community Information Format)
4.          MARC21的組成要素
(1)       紀錄結構(record structure)
為紀錄標示、指引與變長欄,其功能在於將書目資料格式結構化。
(2)       內容標示(content designation)
包含欄號、指標及分欄識別,有助於快速識別機讀格式,進而描繪機讀紀錄
(3)       中的資料元素,支援MARC格式資料之操作。
(4)       紀錄的資料內容(data content of the record)
即資料登錄欄,由其他標準規範其內容格式,例如:ISBD、 AACR2、LCSH、LCC。
    MARC21的欄位結構如下表所示,每一欄位均以3位數字之標記代表欄位名稱。
表一 MARC21欄段結構表
MARC21
說明
0xx
控制項、代碼資訊
1xx
主要款目
2xx
題名、版本、出版等資訊
3xx
實體資訊描述
4xx
集叢資料
5xx
附註說明
6xx
主題
7xx
附加款目
8xx
集叢附註資訊、資源位址
5.          MARC21限制
(1)       MARC因其體系龐大,故修訂程序複雜且緩慢;
(2)       字段重複,且紀錄中某些描述是程序性而非描述性;
(3)       書目關係的呈現為隱性;
(4)       不適於處理動態數位資訊;
(5)       ISO 2709規定的語法結構不清楚;
(6)       無法直接在Web瀏覽。
6.          FRBR對MARC21的影響
    美國國會圖書館為處理MARC21多重版本的問題,其下的網路發展與機讀編目格式標準局(Network Development and MARC Standards Office,簡稱NDMSO)於2001年從FRBR模式、AACR編目規則模式與如何支援使用者工作三層面重新檢視MARC21,研究發現AACR與MARC21中並無內容版本的概念。因此,FRBR研究小組顧問Delsey領導進行MARC21及FRBR的比對計畫,比對結果說明如下:
(1)       MARC21與FRBR模式有基本的一致性,但仍有1/3的元素不存在FRBR模式中,所以有必要擴充FRBR的實體與關係;
(2)       在元素層級有許多不規則及不確定的資料;
(3)       AACR的內在抽象實體對於MARC21影響深遠,使得規則結構重於功能結構。
7.          MARC21因應RDA的出現
    為因應RDA的問世,美國國會圖書館、加拿大圖書檔案館及大英圖書館合作成立RDA/MARC工作小組,負責規劃MARC 21面臨RDA出現後可能的因應措施,以確保MARC在新時代的持續發展。傳統的MARC 21機讀格式經過調整,藉由遵循RDA的指引,以便提供FRBR概念模式下的立體式書目服務。

    在與各種詮釋資料(包括MARC 21)相容之前提下,RDA的出現並未否定機 讀格式欄位對於書目服務的重要性。機讀格式欄位中,原已包括部份FRBR/FRAD概念模式所定義的作品、內容版本、載體版本、單件、個人、家族、團體、概念、物件、事件、地點等實體、屬性、及關連等資訊。而原有的欄位透過概念的萃取、欄位以及作法上的調整,達到呈現資源與資源、資源與作者、作者與作者、資源與主題間等關聯的目的。例如:在資料類型描述方面,RDA以內容形式、媒體形式及載體形式等三種類型的資源描述取代AACR2所規範的資料類型標示(GMD),所以MARC 21藉由擴充欄位336、337、338來因應。其他像是針對載體特性的描述、名稱及資源屬性的著錄、實體間關係的著錄,MARC21均予以進行修訂。(李函儒)

參考文獻
林秋薰、林佩儀、李惠玲(2011)。採用MARC21為單一機讀編目格式之評估:以國立臺灣大學圖書館為例。大學圖書館,15(2),146-170。
張慧銖(2011)。圖書館電子資源組織:從書架到網路。臺北市:華藝數位。
國家圖書館編目組(2000)。98年資訊組織基礎班研習手冊。臺北市,中華民國圖書館學會。

鄭玉玲、許令華、林淑芬、牛惠曼(2012)。資源描述與檢索:RDA與AACR2、MARC21相關議題初探。國家圖書館館刊,2,3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