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內容管理(Digital Content Management)一詞最早出現在90
年代中期,直到今天的市場上也仍有許多稱呼,一般來說,內容管理是要將各種不同類型的數位內容,包括文字檔、圖片、視訊、音訊、郵件等,全部以數位化的方式妥善保存起來,並利用有效的管理及查詢機制,可以對所保存的數位內容進行檢索,甚至可以使用資料採礦(data mining)的技術,對數位內容進行系統性的分析處理,使數位內容得到最充分的利用。數位學習中負責內容管理的,稱之為學習內容管理系統(Learning Content Management System, LCMS)。(李彥甫,2002)
一個數位內容管理系統就是能夠提供團隊或企業中的使用者,能夠對所儲存的數位內容做出搜尋、瀏覽、存取和修改的行為;主要的數位內容管理系統可分為三種類型(Rosenblatt ,2003):
1.數位資產管理(Digital
Asset Management, DAM):系統管理具有價值的資產,通常包含在製作媒體的環境中,在取回或重製時會用到的數位音頻和影像片段。
2.網頁內容管理(Web
Content Management, WCM):開發網頁時,為使用者在網頁範本設計、編輯工作流程、以及網站和其他以網際網路型式分享到網路上的內容的出版發行環境中提供良好工具。
3.企業內容管理(Enterprise
Content Management, ECM):設計出來的系統不但必須要使內部的文件有效的被管理,而且要能針對公司外部的合作夥伴、客戶、管理者和一般用戶能夠根據不同的身分以及權限提供適當的資訊。(陳佩妤)
參考文獻
李彥甫(2002)。從內容管理到企業入口網站。通訊雜誌,106,頁14-16。
Rosenblatt, B.,
Trippe, B., and Moonry, S., (2001). 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Business and
Technology. John Wiley & S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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